第351章 策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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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艳丽一听,心都凉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和儿子在郑光明心里居然只值三万块钱。
但她还没来得及说话,一旁拿刀的男人却怒骂道:“付大庆你他妈不是说对方给你两万吗,我们一人一半,你个王八蛋这种事还坑我?”
对,这个拿锤子的人,就是警方苦苦寻找了很久的付大庆。
而拿刀的那个人,自然就是被江伟杀死的李有强了。
那把刀,就是本案的关键证物,藏刀。
付大庆见自己名字暴露了,又尴尬又愤怒,只能对李有强说:“有强兄弟,一开始说的确实是两万,后面是我又逼着对方加了一万,这不是忘记跟你说了嘛。”
黄艳丽心里哭笑不得,一开始居然还只有两万。
她赶紧喊道:“六万,我可以给你们六万!你们帮我杀了郑光明,六万块我一分不少的给你们。”
付大庆盯着她问道:“这钱你打算怎么付?”
黄艳丽早就想好了,不能说家里有太多的钱,否则对方见财起意,直接杀了她和儿子把钱抢走,那就全完了。
但也不能说一分钱都没,对方不接受她们母子照样得死。
她说:“家里现在只有一万现金,可以作为定金,你们今天晚上就把郑光明给杀了,明天上午我去银行取剩下的五万块钱交给你们。”
付大庆摸着下巴说:“一万啊,有点少……”
黄艳丽迫不及待地说:“我楼上梳妆台里有几件黄金首饰,少说也值个一两万,我拿给你们,就当额外送给你们的,这样行不行?”
付大庆和李有强对视了一眼,两人满意地点了点头。
黄艳丽怯生生地问:“那你们能先帮我解开吗?”
付大庆给了李有强一个眼神,李有强收起手里的刀,给黄艳丽松绑。
松绑的时候还趁机摸了几下,黄艳丽不敢有任何反抗,生怕稍有不慎激怒对方。
李有强嘿嘿笑着收起了绳子,黄艳丽赶紧把自己的睡袍紧紧地裹在身上。
付大庆拿起手里的锤子比划了下说:“你最好别跟我们耍花样,更别想着报警,要不然随时弄死你!”
黄艳丽哭着连连摇头:“打死我都不可能报警的,买凶杀人,我才是那个主犯,我比你们更怕报警,求你们相信我。”
付大庆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李有强再次拔出了刀,直接就要往楼上去。
黄艳丽吓了一跳,赶紧冲过去问:“你干嘛去?”
李有强眼神漠然地说:“你不是让我们杀了郑光明吗?我这就去杀他啊。”
这话让黄艳丽傻了,她觉得脑子有点乱,“郑光明他不在家啊。”
这句话出口,李有强和付大庆立刻对视了一眼。
李有强皱着眉问:“那楼上是谁?”
“我……我儿子,他才五岁,求求你们别吓到他。”
付大庆也走了过来,问道:“所以郑光明现在人在哪儿?”
“在陈南路六十八号,是栋小别墅,他跟一个叫白秀秀的女人在一起。”黄艳丽向乔家丽承认,自己其实早就知道郑光明把白秀秀安顿在了那里,是给了司机冯强一些好处后得知的。
然后她又对李有强说了一句话,她说:“那个叫白秀秀的婊子比我年轻,比我好看,而且胸还很大,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的。”
李有强立刻笑了起来,虽然她看不到对方的脸,但对方眼角突然堆叠起的皱眉,说明这句话正中下怀。
然后两人跟着她上楼,搜了一遍别墅,确认了除了黄艳丽之外,只有她安然熟睡的儿子。
黄艳丽拿了一万块钱给他们,又把自己的黄金首饰都给了他们。
现在的她,既想活命,更想看郑光明和白秀秀这对狗男女去死。
恐惧和恨意交织在一起,让她的心理变得扭曲。
但付大庆显然是个更为谨慎的人,他为了防止黄艳丽事后赖账,逼她写了一张买凶杀人的雇佣书,还按了指印。
做完这一切,付大庆和李有强告诉她,杀完人他们会拿一样证明给她。
然后问她,是要郑光明的手指还是别的什么?
这把黄艳丽吓了一跳,赶紧说不要手指,你们把他身份证拿回来就行。
付大庆和李有强对视了下,说了句让她觉得很奇怪的话。
付大庆说:你换一样东西。
黄艳丽不知道什么意思,但还是照办了,说那就把他随身的移动电话拿回来就行了,因为他是个生意人,电话从来不离身,更不允许任何人碰。
做完这一切之后,付大庆和李有强离开了上塘路的郑家别墅。
而黄艳丽则是整个人仿佛被抽空了所有力气一样,瘫坐在地上,痛哭起来。
哭了很久,直到听见楼上传来自己儿子的哭泣声她才回过神来,抱着儿子安抚他哄他睡觉。
到这里为止,如果她在付大庆和李有强离开后,能够立刻报警的话,那从法律角度而言,她并未构成买凶杀人的犯罪事实。
甚至哪怕在报警后,警方赶到白秀秀的住所晚了点,导致郑光明已经死亡了。
她只要请个好点的律师,大概率最终会以紧急避险而被判无罪。
因为在当时这种情况下,她为了确保自己和儿子的人身安全,只能这么做,包括付大庆逼她写下的文字记录,也是属于完全被迫的。
只要她立刻报警,就属于她并没有买凶杀人的真实意图,而是为了自保才这么做的。
并且在付大庆和李有强离开后,她也完全具备报警的条件,并不存在人身安全依旧受到威胁的情况。
但她没有,她自始至终都没有选择报警。
那不管当时她有多迫于无奈,有多逼不得已,但事后她买凶杀人的事实和意图是真实存在的。
乔家丽和周奕都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尽管黄艳丽交代了,但她并不会因此在后续的案件判决中,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或是紧急避险。
甚至连减刑可能都没机会。
但真正讽刺的事情是,三月十六号的晚上,如果她报警的话,不仅可以规避风险。
而且郑光明照样会死,因为从尸检结果表明,郑光明死于自身的疾病,而非外力。
不管付大庆和李有强去不去杀郑光明,他应该都是命中注定要死的。
但黄艳丽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她不知道,否则也不会这么做了。
可周奕觉得,回头其实完全可以让她知道一下。
谈不上杀人诛心,只是她作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她有权知道情况。
就算警察不告诉她,后续的司法诉讼过程中,她照样会通过律师知道。
只是到时候周奕就看不见她在知道真相后的反应了。
人若是不想走上犯罪的道路,那就必须时刻保持底线,也许有些突发情况会让人猝不及防,但只要内心坚守那根底线,法律就会还一个公道给当事人。
黄艳丽在三月十六号那天晚上,在别墅里面临的确实是个死局。
她破局的唯一办法,就是策反付大庆和李有强,用钱收买两人。
因为这两人不是什么专业杀手,而是生活穷困潦倒不得志的中年人,为钱杀人者,当然也会被人用钱策反。
这个结果周奕不觉得惊讶,事实上黄艳丽能在那种情况下找到扭转局面的办法,足以证明她不仅聪明,而且心智沉稳。
换一个同龄的女子,估计早就大喊救命,然后被李有强一刀捅死了。
但在脱离险境之后,她的选择却最终决定了她走向的命运结局。
但这里面可能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付大庆和李有强究竟是不是郑光明花钱雇来杀黄艳丽和郑天玉的,周奕持否定意见。
虽说已经抓到了范忠良,通过范忠良串联起了付大庆和郑光明这两条社会关系。
可能存在范忠良替郑光明物色付大庆这个缺钱的外乡人作为杀手,来杀人。
但从黄艳丽自己的供述里,有一个细节让周奕觉得事实可能并非如此。
就是付大庆在答应黄艳丽的条件后,李有强本能地拿着刀要上楼杀人,他当时要杀的人,自然是郑光明。
但实际上郑光明当天并不在家,楼上只有郑天玉。
如果两人是郑光明雇佣来的,那郑光明不在家自然是最好的不在场证明,避免了很多麻烦。
但黄艳丽说三月十六号那天,郑光明是刚从外地出差回来第二天。那为什么付李二人不在郑光明出差去的时候下手?这样的不在场证明就更充足了。
付李二人可是二月份就已经来到安远了,买凶杀人的事情更是过年之前就有了。
何必等这么久?
李有强的反应,正好说明了,他们并不知道郑光明当天不在家。
他们以为人是在家的,所以才会在接受黄艳丽的条件之后,想上楼完成任务。
也就是说,他们当天晚上潜入别墅的目标,并不是黄艳丽,而是郑光明。
黄艳丽属于可杀可不杀的范围,之所以本来要杀她,是因为悄悄进来的两人被她发现了。
所以才需要灭口!
但在这过程中,信息出现了一些偏差,黄艳丽认为他们的目标就是自己,并且是有人花钱雇他们来杀自己的。
自然而然就认为,是郑光明买凶要杀她。
但对付李二人而言,其实是另外有个人雇佣了他们,要他们潜入别墅,杀了郑光明。
李有强口中的杀一个是杀,杀两个也是杀,指的应该是郑光明和黄艳丽夫妇俩。
可在黄艳丽听来,这两个人指的就是自己和儿子郑天玉了。
所以这一切,可能就是一个乌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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