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李有强案告破(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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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江伟没有撒谎,或者没有隐瞒细节的话。
那他杀死李有强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其实是可以被认定为特殊情况下的正当防卫的。
因为正当防卫的认定,有一个非常关键的事实节点,就是在你反击的时候,对方是否还在进行侵害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你反杀对方的时候,对方是否还在试图杀你。
如果对方已经放弃杀你,那你再反杀对方,就不是正当防卫了,而是基于报复目的的故意杀人。
如果一切属实,包括之后付大庆的口供也确认了这一事实的话,江伟杀死李有强这件事的犯罪性质,可能会有变化。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江伟就可以被无罪释放了。
姑且不论五年多前的诈骗,也忽略他的碰瓷行为,或者和其他与本案无关的行为。
仅仅是他在杀死李有强并逃走之后的所作所为,就已经构成了犯罪。
他交代说,自己当时把李有强的尸体藏在了后备箱里,然后直接在车里睡了一晚上。
一直到第二天天蒙蒙亮,才想起要清理车里的血迹,就跑到附近的小河里打了水,把车里李有强留下的血迹擦干净。
潘宏杰特意问他,除了血迹之外,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痕迹。
江伟说,还有脑浆子,他爷爷当初就是喝醉酒走路时不小心脑袋磕石头上摔死的,脑浆子流了一地,所以他很小的时候就见过脑浆是什么样的。
这点和在车里发现的那片树叶上的灰色小点一致,技术科经过提取化验之后,确认了这是人体脑浆组织残留的痕迹。
同样,技术科对整车使用了鲁米诺试剂后,发现了大量血液残留荧光反应,并根据血液喷溅痕迹,及尸检情况,模拟出了李有强被爆头时的情形。
和江伟交代的,基本一致。
而后,江伟又交代了他是如何抛尸的犯罪事实。
在清理完车子之后,他重新上路,并思考如何处理后备箱的这具尸体。
他马上就想到了位于远郊农田里的那口机井,原因很简单,他这个不务正业的本地人,曾经去过那里。
当时是跟几个狐朋狗友去玩,中途遇到了一只野狗,冲他们叫了几声,几人就把野狗连踢带打,打了个半死。
最后有人提议,说自己知道个好玩的地方,然后几人就把狗扔进了那个废弃机井里,看着狗在里面哇哇大叫,他们则在外面哈哈大笑。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那口废弃机井最适合抛尸了。
于是开着车直奔那里。
当时是三月十九号的晚上,也就是李有强被杀的第二天。
但等他到了那里,打开后备箱准备把尸体搬过去的时候,他才发现,尸体邦邦硬,跟冰箱里冻过的鱼一样。
他这才想起来,死人好像是这样的。眼见没法把尸体塞进机井里了,他就只能先行离开。
但他既不敢回去,生怕付大庆还在堵自己,又不敢往人多的地方去,怕被人发现尸体。
于是就在附近的小镇上躲了几天,想着到底该怎么处理后备箱的那具尸体。
他显然并不清楚尸体会在最多七十二小时之后,进入柔软的状态。
他说自己浑浑噩噩地在小镇上待了快一个礼拜,直到有一天发现从后备箱里传来了异味,他才知道这件事已经到了拖不了的地步了。
因为后备箱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了,不过也因此,他惊讶地发现,尸体没那么硬了。
于是他再度趁着夜色,把车开到了机井那里,并完成了抛尸。
时间是三月二十七号这天。
虽然他不认识这个被他一锤子砸死的家伙,但是他知道这人和付大庆有关,他怕尸体被发现后警察顺藤摸瓜找到付大庆,再找到自己。
所以他把李有强的衣服给扒光了,还用那把锤子砸烂了他的脸,最后把尸体头下脚上的扔了进去。
事先他做过准备,买了瓶汽油,找了个地方将扒下来的衣服一把火给烧了。
至于那把锤子,在离开的时候看见路边有条河,就随手扔进了河里。
也就是后面潘宏杰他们打捞出来的那把锤子,上面检测到了血液残留痕迹,和李有强的血型相匹配。
另外唐文莉也做了凶器伤口匹配鉴定,确定这把锤子和李有强后脑的伤口痕迹相吻合。
在抛尸机井的第二天,也就是三月二十八号这天,江伟把那辆车开到了一家修车铺,然后让修车铺洗车。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发现自己清理不掉后备箱里的臭味,同时又想把这辆车给处理掉。
他起初是想直接把车扔在路边拉倒,但又怕太快被人发现了。
也想过直接把车卖了,却怕万一出什么问题,警察到时候顺藤摸瓜找到自己。
所以最后就想出了这么一招,等人家清洗干净了,他找借口拍拍屁股走人。
他不知道这车是哪儿来的,但这么久了付大庆都没报警,他猜肯定是有些什么别的原因。
一系列的相关证据,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代表李有强被杀一案,基本正式告破了。
接下来只要吴永成他们审讯完付大庆,看付大庆的口供里和江伟相关的部分是否一致就行了。
如果一致,那至少这起案件算是可以结束了。
会后,周奕私底下找了潘宏杰,为的是之前张香兰打的那个申请。
他知道在宏城,还有一个悲伤欲绝的女人,和一个死不瞑目的老人在等待结果。
虽然还不能把事情真相告诉她,但至少可以让她把她的丈夫给火化了带回家。
尽管李有强可能是杀害白秀秀、以及导致郑光明意外死亡的凶手,但在法律上,死亡就是刑事责任的终点了。
至于江伟这边,故意杀人的罪名是否成立,这个问题得交给检察院和法院了。
但是还有两项罪名,他是逃不掉的。
首先是他处理李有强尸体的行为,肯定涉嫌违法了。
如果他在反杀李有强之后,第一时间把车开到就近的派出所,然后投案自首,那性质就大不一样了。
但他选择了隐瞒和抛尸,他自己的解释是脑子糊涂了,没想到。
还说自己道上混的,看见警察就腿软,所以才没有想到报警自首。
可潘宏杰却一语点破了他真正的原因。
潘宏杰问他:“钱呢?”
江伟顿时就愣住了,然后哆哆嗦嗦地反问:“什……什么钱?”
“你交代得是挺痛快,但你一直强调自己是正当防卫,看起来这阵子没闲着啊,查了不少资料吧?”潘宏杰冷笑。
“没……没有……”
“什么脑子糊涂了,什么看见警察就腿软,你跟我装什么糊涂呢?你看见警察腿软,今天抓你的时候怎么还想着掏枪?你不是腿软吗?”
潘宏杰指着江伟的鼻子说道:“你不去自首,是因为你从那辆丰田车里找到了钱,对不对!”
潘宏杰的判断逻辑很合理,付李二人既然是被雇佣杀人的,肯定当时会携带着酬金。
这辆红色丰田车,大概率是他们打算直接开走的,既能避免被警方查到他们的行踪,又可以把车子处理掉。
江伟能碰瓷到这辆车,完全属于冥冥之中和付大庆的恩怨没了结。
然后付大庆一个人去江伟住的地方取金条,肯定不会把现金随身携带着。
所以这笔钱,八成是在车上,最后被江伟给发现了。
这也是他绝对不会去投案自首的主要原因,因为只有警察不知道这事和他有关,他才能把这笔钱占为己有。
所谓财帛动人心,就是这样。
能让他甘愿冒风险的东西,只能是钱。
而且据他自己交代,他压根没想跑,因为他也不知道可以往哪儿跑,他的朋友都在安远。
他躲了一阵之后,发现警察压根没在找自己,就慢慢的放心了。
只是没有回原本的地方住,而是在一个朋友那里躲了一阵。
至于为什么多少年没回家,突然回家要给自己已故的父亲烧纸磕头。
是因为他有天晚上做噩梦,梦到自己又坐在了那辆红色汽车的后座。
小汽车在往前开,主副驾驶座上居然都没人,只有方向盘自己在动。
他吓坏了,想开车门跑,却发现自己手被反绑住了。
再一抬头,副驾驶座上突然就多了一个人,那人的后脑勺有一个大洞,鲜血和脑浆不断地从那个洞里流出来。
他被吓了一跳,然后就看见副驾驶座上那人转过身来。
一张血肉模糊的脸,伸手朝他扑来。
把他吓得连连惨叫,关键时刻,他说车门突然被人拉开了,接着一个人把他拽了出来。
然后他就醒了。
虽然没看清,但他猜测一定是自己喝农药自杀的父亲救了自己。
便心生愧疚,想起了回家给父亲烧香磕头。
潘宏杰警告他别试图转移话题,好好交代钱的问题,不管这笔钱是他藏起来了还是花掉了,他们都能查出来。
到时候,那刑期往上加几年可就不好说了!
江伟大概也知道到了现在这个地步,自己是瞒不过去的,于是便承认了,确实是自己见财起意,拿走了放在车上的钱。
他说,这七万多块钱,就花了点零头,其他的没敢动,藏在了他家废弃老宅的灶台下面。
周奕听到的时候,顿时一愣:“七万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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